的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。
“陈泊序是不会为你守一辈子的。”她的声音带着一种压抑到极致的尖锐,“他那种男人——”
“我不在乎。”周穗穗打断她,声音很轻,语气很平,“我赢你了就可以了。”
林晓的话卡在喉咙里。
周穗穗收回手,没再看她,转身往包间方向走,高跟鞋敲在地板上,哒哒哒的,每一步都很稳,没有回头。
洗手间里安静了,林晓站在原地,盯着那扇关上的门,胸口起伏着,眼眶红了。
她想起很多事,想起自己第一次见陈泊序,是在一个酒会上。
他站在窗边,手里端着杯酒,侧脸线条在灯光下显得冷硬。
她那时候大三,被朋友带去见世面,站在人群里,一眼就看到了他。
后来她跟了他,大四那年,她没去上过一天班,刚开始她也会闹,会撒娇,会让他陪她。
他在忙,她就等,等他忙完,等他想起她,等他施舍一点时间给她。
后来她发现,等没有用,她越等,他越不耐烦。
所以她开始学着不要,不要他陪,不要他哄,不要他记得她的生日、纪念日、任何日子。
她把自己修剪成他喜欢的样子,安静、听话、体面。
他果然对她好了很多,给她卡,给她房子,给她安排人照顾,即使她不是唯一,但他都会回来她身边,她以为这就是爱。
现在想想,那只是满意。
林晓靠在墙上,点了根烟,她离开他后学会的,她吸了一大口,吐出来。
她想起自己离开陈泊序后的日子,刚开始她以为自己能很快找到下一个,毕竟她年轻、漂亮、在圈子里也有名气。她以为会有很多人排队等着接盘。
结果呢?
那些以前对她客客气气的人,忽然就翻脸了,电话不接,消息不回,见面假装不认识。她像一块被用过的抹布,被人随手扔在角落里。
她那时候才知道,离开陈泊序,她什么都不是,她没上过一天班,没有工作经验,没有社会人脉,连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都欠缺,她唯一会的,就是怎么做一个男人喜欢的女人。
但比她年轻、比她漂亮、比她会哄男人的女人,多的是。
陈泊序给她的东西,都被沈从山以还钱为由要走了。
后来她跟了一个二世祖,家里有钱,脾气大,在外面玩得花。
高兴了给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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