罢,她果真撩起帘子上了马车。
没等欧阳少卿说什么,马车就“咯吱”在雪上压下长长的车轨。突然一件玄色的披风从帘子里被扔了出来,正好落在了欧阳少卿头上。
几乎是鬼使神差的,欧阳以泽拿起披风轻轻嗅了,那阵若有若无的清香让他心旷神怡。很快,他的面色就变了,望着几乎要消失在拐角的马车,他挥起长长的马鞭,疾驰而去。
两人几乎同时到了城门外,定远侯更伸长了脖子,一看见相府的马车就赶忙走了过去,见到清歌的那一刻老眼热泪纵横。
清歌眼眶微热,反抱住了秦老,轻声道:“次此一别,少说两年后才能再见,外祖父不用挂念清歌。西北荒漠总是闹蝗灾和洪涝灾害,能解决这些问题的能人异士我已经安排在您身边。而那些不要命却要进宫城池的人,个个家里都有如花美眷或者年迈老母,您想必已经打听了那些人的出行规律。至于其他的一些要紧事,我已经用信件与您细细说了,这么久的时间也够您将所有事情安排好。”
外孙女长大了,可是离自己越来越远,连他都看不懂她那张如花似玉的面庞下到底掩藏了多少情感。秦老目光复杂地将清歌松开,又抱拳向欧阳少卿行了个礼。
清歌转过身去,习惯性地弯下腰,这才想起自己已经被封为郡主,不必向景王行礼。无论他是温柔还是浑身冷厉,她都不再放在眼里,因为她竟然在害怕,害怕自己会不小心想要靠近这个男人。
“秦老,我来迟了!”年轻而爽朗的声音由着寒风吹送来,将清歌结结实实地冻了个寒颤,欧阳少卿眼疾手快地将那件披风给清歌披上了。
逆光看去,这个男子身上有股独特的成熟韵味,那种让人明知前路险境重重还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气质。他的言行举止都是出奇的高贵,将皇家的气质发挥到了极致,微笑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自己被他捧在了心间上。
清歌迎着他的笑容看了过去,他身下的那匹马是他最爱,枣红色的皮毛滑亮得让人忍不住要再看一眼。
她还记得有次他们被追杀途中,她为了为欧阳以泽挡箭,身中剧毒,即将流产。可是这匹马身上也被毒箭所插,那是欧阳以泽含泪告诉他,若是马匹此时背着两人回京治疗,定然会逆血而亡。就是在那种时候,她还相信她的这么个夫君,以为一切都是为了她好,可是她的孩子也在那时候小产死了。
再抬眼,欧阳以泽已经下了马,一双羊皮软靴停在了她面前,清歌抬头,笑得时候连着心口疼得让她身子都要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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